傲农生物: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拟转让不超17.5%公司股份

公告 2023-11-20 08:35:05

傲农生物11月17日发布关于拟引进新的投资者暨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有效降低股东负债率,降低债务风险,并结合资助和支持上市公司,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大股东做出的承诺,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应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有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不超过152,435,188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傲农生物的经营发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94,1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520%。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6,173,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57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吴有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723,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005%。

傲农投资、吴有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裕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有材先生、傅心锋先生、张明浪先生、郭庆辉先生(以下合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94,1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520%。

二、本次股份转让计划情况

为引进认可公司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同时有效降低股东负债率,降低债务风险,并结合资助和支持上市公司,傲农投资和吴有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不超过152,435,188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支持上市公司傲农生物的经营发展。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大股东做出的承诺,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的,应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公告,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违反大股东此前关于持股情况做出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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