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法行为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03-22 09:18:19

3月12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下发通知,加大非洲猪瘟假疫苗打击力度,落实最严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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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分析梳理排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非洲猪瘟病毒流行株与基因缺失株鉴别检测规范》,强化人工基因缺失毒株的鉴别检测。各检测单位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非洲猪瘟病毒阳性样品,要全部开展鉴别检测,发现人工基因缺失株,要第一时间报告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我厅。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第一时间开展追踪溯源、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立案查处,提高监管效能,并将汇总处理结果报我厅。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非洲猪瘟假疫苗有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凡是涉嫌构成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有力震慑。
《通知》还明确了举报奖励与方法。按照《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农业农村部将对查实的非洲猪瘟假疫苗案件,给予举报人员最高3万元(税前)的奖励;因假疫苗遭受经济损失的,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支持和协助举报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本辖区非洲猪瘟假疫苗举报奖励工作机制,提高举报奖励额度,鼓励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线索。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开通非洲猪瘟假疫苗举报电话、设立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有关违法违规线索,安排专门人员对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分析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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